丰政办发〔2017〕149号

丰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17年度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乌政办字【2017】168号文件通知精神,为了切实落实好我市2017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考核内容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要求,结合当前粮食安全新形势、新任务,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考核事项,考核分解目标任务,做好自查和得扣分依据归集整理工作。

二、落实考核任务

按照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考核工作安排,我市的自查评分要按照《2017年度粮食安全旗县市区长责任考核评分表》确定的年底考核目标任务要求(见附件),各有关单位在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对2017年度粮食安全的自评打分和总结报告,报送至市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粮食局),办公室将各有关单位的自查评分情况汇总后形成我市落实2017年度粮食安全市责任制总结报告。

考核工作组办公室电话:0474-3223389

联 系 人:赵铭   

联系电话:13754042333

附件:2017年度粮食安全旗县市区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2017年12月18日

2017-12-18 17:36:41.0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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